為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流動有序的教師隊伍,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根據《長沙學院崗位設置方案》,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教師崗位設置
(一)崗位描述。教師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職責和相應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教師崗位包括正高級崗位、副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我校教師崗位分為11個等級。教師崗位是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的主體。
(二)崗位總量與職數。根據《長沙學院崗位設置方案》規定,首次設崗時,學校崗位總量定位1000名,教師崗位占學校崗位總量的75%(共計750名),其中高級崗位287名(含正高級82名,副高級205名),中級崗位335名,初級崗位128名。
(三)崗位等級與結構比例。教師系列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中,三級、四級之間的結構比例為4:6,副高級崗位中,五至七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2:4:4;中級專業技術八至十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3:4:3;初級專業技術十一、十二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5:5。首次崗位設置與聘用時,學校應嚴格設定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的聘用條件,公開擇優,競聘上崗。首次設崗時教師崗位各等級職數根據現有正高、副高、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職數核算,具體職數如下表1:
現有人員 |
正高82名 |
副高179名 |
中級235名 |
初級48名 |
等 級 |
四級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九級 |
十級 |
十一 級 |
十二級 |
職 數 |
82 |
36 |
72 |
71 |
71 |
93 |
71 |
24 |
24 |
二、崗位聘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聘用上崗的教師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以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3.具備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教育教學能力、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學風、學術道德和合作精神。
4.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一律不得受聘到教師崗位。
(二)資格條件
1。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設置的具體條件和審批程序按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2。專業技術三級崗位
專業技術三級崗位設置的具體條件和審批程序按長沙市有關規定執行。
3。專業技術四級崗位
具備教授職務,履行了教授的基本崗位職責,教學工作量飽滿,任期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請,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直接審核認定為四級教授。新晉升教授職務的人員第一個聘期一般聘用在專業技術四級崗位。
4。專業技術五級崗位
(1)任副教授職務11年以上,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B類選項條件中的1項或C類選項條件中的2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審核,直接聘任為專業技術五級崗;
任副教授職務2年以上,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A類選項條件中的任1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審核,直接聘任為專業技術五級崗;
(2)任副教授職務8年以上,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B類選項條件中的1項或C類選項條件中的2項(要求跨類),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聘任為專業技術五級崗;
(3)任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B類選項條件中的任2項或具備B類選項條件中的任1項和C類選項條件中的2項(要求跨類),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聘任為專業技術五級崗;
5。專業技術六級崗位
(1)任副教授職務8年以上,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B類選項條件中的1項或C類選項條件中的2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聘任為專業技術六級崗;
(2)任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B類選項條件中的任2項或具備B類選項條件中的任1項和C類選項條件中的任2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聘任為專業技術六級崗;
(3)任副教授職務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且任現職以來,教學工作量飽滿,具備表2所列B類選項條件中的任2項(要求跨類),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聘任為專業技術六級崗。
6。專業技術七級崗位
具備副教授職務,履行了副教授的基本崗位職責,教學工作量飽滿,任期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請,所在系部推薦,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直接審核認定為專業技術七級崗位。新晉升副教授職務的人員第一個聘期一般聘用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
7。專業技術八至十二級崗位
專業技術八級至十二級崗位由各系部根據學校規定的崗位數和崗位等級比例,參照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學位、教學科研業績,自行制定聘任條件,報經學校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實行。競聘專業技術八級崗位須任中級職務5年以上,競聘專業技術九級崗位須任中級職務3年以上。
(三)優先聘用條件
同一級崗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數超過控制指標數時,參考下述原則確定聘用人選:
1。任現職時間長者優先。
2。教學科研成果級別高者優先。
3。教學科研成果數量多者優先。
4。教學科研成果類別多者優先。
三、崗位職責與考核目標
(一)學校制定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中教授和副教授的聘期教學科研考核目標,不區分等級。中級與初級的崗位職責與考核目標由各系部自行擬定。
(二)教師高級崗位聘期教學科研考核目標
1。教授(正高)的教學、科研工作考核目標
(1)具備學術更新、對學生進行學法指導及現代教育技術能力。每年承擔至少1門專業課程的教學,公共課教師承擔公共課教學任務。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依據長大發〔2007〕36號文件《長沙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教學質量考核達到"良好"以上。
(2)聘期內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學版)發表學術論文3篇;或出版1部學術專著并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學版)發表學術論文1篇;外語、藝術、體育學科要求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3篇,其中1篇發表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上。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主持獲得市廳級以上成果獎1項,或獲得省部級成果獎三等獎1項(排名前三),或獲得省部級成果獎二等獎1項(排名前五),或獲得省部級成果獎一等獎及國家級成果獎1項(排名前七)或藝術類作品獲得省級一等獎1項(排名前二)。
②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發明專利2項。
③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含教研、教改及省級質量工程項目),或者主持橫向項目年均科研進校經費理工科達8萬元、人文社會學科達2萬元,或者成果通過省級成果鑒定(學校認定省級成果鑒定單位)。
④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學校認定的項目)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1項、體育類競賽獲得省級及以上比賽前二名(每個項目只認定一位指導教師)。
2。副教授(副高)的教學、科研工作考核目標
(1)具備學術更新、對學生進行學法指導及現代教育技術能力。每年承擔至少1門專業課程的教學,公共課教師承擔公共課教學任務。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依據長大發〔2007〕36號文件《長沙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教學質量考核達到"良好"以上。
(2)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其中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學版)發表1篇;藝術、外語、體育學科要求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篇。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獲得市廳級成果獎1項(排名前三),或獲得省部級以上成果獎(排名前五),或獲得國家級成果獎,或藝術類作品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1項(排名第二)。
②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發明專利1項。
③主持1項市廳級以上課題;或參與國家級課題(排名前三);或者主持橫向項目年均科研進校經費理工科達4萬元、人文社會學科達1萬元;或者成果通過市級成果鑒定(學校認定市級成果鑒定單位)。
④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學校認定的項目)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1項、體育類競賽獲得省級及以上比賽前六名(每個項目只認定一位指導教師,由教務處認定)。
3。達到如下條件之一的教授(正高)可減免年額定教學工作量60節(雙肩挑人員除外),并視同完成考核期科研工作目標,減免的教學工作量不能算入教學超工作量。
(1)三年內主持國家級課題1項或省部級重大項目一項,或者理工科類教授主持省級以上項目進校經費達到30萬元,人文社科教授主持省級以上項目進校經費達到10萬元。
(2)三年內主持獲得省級成果獎二等獎1項,或獲得省級成果一等獎或國家級成果獎1項(排名前三)。藝術類作品獲得國家級二等獎以上獎勵1項(排名前二)。
(3)三年內獲得省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稱號或入選省級以上優秀人才工程,或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或省級以上創新團隊帶頭人,或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負責人,或省級以上研究基地首席專家、或省級以上產學研合作基地負責人。
(4)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或校定權威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或論文被SSCI、AHCI收錄、或論文被《新華文摘》全文收錄1篇;或論文被SCI、EI核心庫收錄2篇;或在CSSCI、CSCD源刊上發表論文6篇。
(5)三年內獲得國家發明專利2項,并產生一定經濟效益。
4。達到如下條件之一的副教授(副高)可減免年額定教學工作量60節(雙肩挑人員除外),并視同完成考核期科研工作目標,減免的教學工作量不能算入教學超工作量。
(1)三年內主持國家級課題1項或省級重點課題1項?;蛘呃砉た祁惛苯淌谥鞒质〖壱陨享椖窟M校經費達到15萬元,人文社科教授主持省級以上項目進校經費達到5萬元。
(2)三年內主持獲得市廳級成果二等獎以上1次,或參與獲得省級成果一等獎或國家級成果獎,或獲得省級成果獎二等獎(排名前五),或獲得省級成果獎三等獎(排名前三)?;蛩囆g類作品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1項(排名前二)。
(3)三年內獲得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稱號或入選市級以上優秀人才工程,或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或省級以上創新團隊帶頭人,或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負責人,或省級以上研究基地首席專家、或省級以上產學研合作基地負責人。
(4)三年內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
(5)三年內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或校定權威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或1篇論文被SCI、EI核心庫或SSCI、AHCI收錄或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收錄;或在CSSCI、CSCD源刊上發表論文3篇。
5。達到如下條件之一的教授、副教授(正高、副高)可減免年額定教學工作量150節(雙肩挑人員除外),并視同完成連續兩個考核期科研工作目標,減免的教學工作量不能算入教學超工作量。
(1)在Science 或 Nature發表學術論文1篇。
(2)三年內主持國家級項目2項,或主持國家級重點項目1項。
(3)三年內獲得國家發明專利2項并轉化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年均利稅達到100萬元以上。
(4)主持獲得國家級成果獎1項。
6。達到如下條件的教授、副教授(正、副高)可減免科研工作量。
(1)三年考核期內獲得教學質量A等兩次的教師,或評為"教學十佳"的教師可減少1篇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學版)論文發表要求。
(2)三年考核期內獲得教學質量A等三次的教師,可減少2篇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學版)論文發表要求。
(3)三年考核期內年均教學工作量達到450學時,教學質量考核合格,可視同完成相應崗位考核目標中的課題立項要求。
四、聘用組織與程序
1。學校成立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委員會的職能是負責評審推薦專業技術二級和三級崗位擬聘人選,評審各系部推薦上報的教師四至七級崗位擬聘人員。
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會議的召開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成員參加,采取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獲得出席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員同意視為通過;若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的人數超過控制指標數,則按得票多少取舍,其中票數相同的應重新投票。未出席會議的成員不能補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
2。各二級系部成立以系部黨政負責人、教授和副教授代表組成的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系部主任為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各系部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須報學校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學校核定的教師崗位數和崗位等級比例,在不低于學校條件基礎上,制定八至十二級崗位聘用條件和聘用方案,明確崗位職責、考核內容等,報學校審批通過后執行;
(2)負責向學校專業技術聘用評審委員會推薦專業技術三至七級崗位擬聘人選,并負責本部門專業技術八至十二級崗位的聘用評審工作。
3。學校崗位聘用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高效的原則,嚴格人員聘用程序。校、系部兩級專業技術聘用評審委會在職權范圍內,按以下基本程序聘用人員:
(1)學校在主管部門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內,制定教師崗位設置實施細則,在全校范圍內公布教師崗位的各等級職數、聘用條件等;
(2)符合各崗位條件的人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長沙學院專業技術崗位申報表》,并按有關要求向各系部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評審委員會報送相關材料;
(3)學校和系部兩級專業技術聘用評審委員會根據工作職責,提出三至十二級教師崗位擬聘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內,應聘者有權就各級崗位聘用工作機構的決定向學校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投訴,投訴人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同時簽署真實姓名,不簽署真實姓名的投訴不予受理;三級崗位擬聘人員名單須報市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定。
(4)學校領導班子集體審定公示結果;
(5)簽約上崗。所有應聘人員上崗前須簽訂相應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包括崗位職責要求、崗位考核指標和由應聘者本人填寫的對崗位職責的承諾等。
五、聘期與考核
1.學校與受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三年。聘用合同期限內調整崗位的,應對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做出相應變更。聘期內達到退休年齡的受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2.學校將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區別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受聘人員,積極探索短期和中長期聘用合同相結合的聘用合同管理辦法。
3.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相關程序學校及時聘用。招聘的應屆畢業生應確定試用期,按學校規定首次聘用一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續聘的,聘期至本屆聘期屆滿時為止。
4.一屆聘期內進行因專業技術職務變動的聘用,原則上不對同層級職務的高等級崗位晉升進行聘用。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聘用每年進行一次,只能聘用到相應層級的最低等級崗位。
5.為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確有真才實學、業績顯著、貢獻突出,崗位急需者,在核定的崗位職數內,學??梢栽谝粚闷钙趦绕聘衿赣玫酵瑢蛹壜殑盏母叩燃墠徫?。
6.聘用合同期滿前,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及時作出續聘、崗位調整或解聘的決定。
六、附則
1。本實施細則中所涉及的任職時間和各類成果(申報條件)的統計時間,一律自任現職時間起至2011年11月20日止,同一項成果以最高項計入,不重復計算。
2。本實施細則所涉及分級條件及任職年限要求只適用于實施崗位管理后首次聘用。
3。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
教師崗位任職資格選項條件
分類 |
A類選項條件 (國家級) |
B類選項條件 (省部級) |
C類選項條件 (市級校級) |
一、 優秀人才項目 |
①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②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③人事部“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④國家級高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⑤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者;⑥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入選者;⑦其他國家級優秀人才項目獲得者。 |
①省級高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②省級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③省級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青年教學能手、模范教師獲得者;④省級優秀學科負責人、省級科研新團隊負責人;⑤省級產學研示范基地負責人;⑥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學奉獻獎獲得者;⑦其他省級優秀人才項目獲得者。 |
①長沙市優秀教師、模范教師獲得者;②長沙市學科帶頭人③學校先進(突出)科技工作者;④其他市校級優秀人才項目獲得者 |
二、 優秀科研獎項 |
①國家級三大科技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的前9名、二等獎的前7名;②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含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第1名;③其他國家級優秀科研獎項 |
①省級三大科技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的前5名、二等獎的前3名、三等獎的前1名;②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③其他省級優秀科研獎項。 |
①長沙市科技獎項獲得者(均排名前3);②長沙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項獲得者(均排名前3);③校級科技獎項及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項獲得者(均排名前3)。 |
三、 優秀教學獎項 |
①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排名前5,一等獎排名前4、二等獎排名前3名。 |
①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的前4名、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②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研究優秀成果獎特等獎的前4名、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 |
①校級教學成果獎獲得者(均排名前3)。②教學十佳獲得者。③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獲得者。④教學質量A等獲得者。 |
四、 科研 課題 立項 |
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②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或者重點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合作研究項目前3名;③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項目主持人。④國家級優秀學科負責人、國家級科研創新團隊負責人。⑤省級重大招標項目主持人 |
①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青年項目主持人;②省級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科研項目主持人;③教育廳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重點項目、青年項目主持人;④獲省社科規劃辦省級優秀哲學社會科學著作出版資助; |
市校級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科研項目主持人。 |
五、 教學質量工程項目 |
①國家級教育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含國家級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課題立項)負責人;②國家級教學團隊負責人 |
①省級教育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含省級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課題立項)負責人;②省級教學團隊負責人 |
①校級教育教學質量工程項目第一負責人。 |
六、 論文專著教材專利 |
①國家級規劃教材主編。②國家精品教材主編。 ③校定國家權威(A類)學術期刊發表3篇學術論文(含SCI、EI收錄)。④國家級出版社出版專著一部(出版社等級由科技處認定)。 |
①主編省高等學校優秀教材;②主編省規劃教材;③省級出版社出版專著一部;④國家發明專利(職務發明排第一)1項;⑤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3篇以上學術論文。 |
①主編正式出版使用的教材。 ②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3篇以上學術論文。 |
七、 學科競賽 |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學科競賽獲獎者指導教師(每個獎項限1名指導教師)。 |
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學科競賽獲獎者指導教師(每個獎項限1名指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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